货车司机高速连续驾车7小时,疲劳驾驶“驶不得”!
货车司机拉货运输,争分夺秒,只希望能尽快将货物送达。因为工作的特殊性,货车司机常处于长时间驾驶状态,十分辛苦,也容易疲劳,但安全驾驶不可忽视!!
4月2日15时02分许,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民警在执行日常勤务时,对一辆鲁F牌照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载GPS系统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,该车在当日06时23分至13时22分期间持续开车驾驶,存在严重的疲劳驾驶行为。当民警询问驾驶员刘某高速上有服务区为什么不进去休息时,刘某称自己从外地回烟,怕停留在服务区休息,导致物品运输超时,就强撑着没进服务区休息。民警对其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批评,并耐心讲解疲劳驾驶的危害性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对驾驶员刘某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、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行为,依法处以罚款200元,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。
烟台高速交警提示: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,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,如果感觉困倦时,请及时驶入服务区或驶离高速路至安全地点停车休息,请勿疲劳驾驶。同时,提醒货运企业负责人,要合理制定运输计划,严防高强度运输任务造成驾驶员疲劳驾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