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6月10日20时57分许,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,发现驾驶员张某涉嫌弃车逃离现场,当即前去询问,张某谎称自己坐在副驾驶,司机看见前方拥堵就弃车逃离了现场,自己也记不清楚坐的是哪辆车了。民警将张某带到其车辆面前询问是否是这辆车时,张某说自己也记不清楚了。民警随即通过系统查询车辆卡口信息,确定了车辆的驾驶员就是张某,并告知利害关系。在证据面前,张某承认了是自己开的车,并称自己之前因为醉驾被吊销驾驶证。民警随即立马对其进行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达66mg/100ml,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,该驾驶员在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,现再次酒驾又被查,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烟台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,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,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。广大驾驶员朋友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,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。亲朋好友间也要相互提醒,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。